惠安縣應急局對某石材公司未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的行政處罰案
作者:焦點 來源:探索 瀏覽: 【大 中 小】 發布時間:2025-12-20 20:00:48 評論數: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10日,惠安惠安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石材公司開展雙隨機檢查時,急局發現該公司存在未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的對某的行問題。執法人員依程序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石材
處理結果
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公司規定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規定,未按並結合《福建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2版)》,開展惠安縣應急管理局決定給予該公司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應急預案演練行政處罰。
安全知識科普
應急預案的政處製定和演練是應急管理的重要環節。隻有製定完備的罰案應急預案,並進行定期演練,惠安才能確保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急局能夠做出最佳的對某的行應急處置,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的石材生命財產安全。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演練進行統籌安排,公司規定包括經費保障、演練計劃和物資以及組織實施措施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麵負責。
原標題:惠安縣應急局對某石材公司未按規定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的行政處罰案